寒锐钴业(3006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HANRUI COBALTHANRUI COBALT(SZ:300618)2025-11-05 11:3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 事务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