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30061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寒锐钴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