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3006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中国-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 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 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