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3006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寒锐钴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