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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丽B(900939)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SHBMSHBM(SH:900939)2025-11-06 09:0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