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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丽B(900939)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SHBMSHBM(SH:900939)2025-11-06 09:0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 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指派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联系,以上市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 务。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