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3004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