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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EST TOOLSEST TOOLS(SZ:300488)2025-11-06 10: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