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参 股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 50%,且公司在该公司的 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派出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 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公司可通过向参股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以下简称"派出人员")行 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财 务、经营与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