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锐新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