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 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 户、离任职时间等): 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歌 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