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创(002243) - 国信证券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持续督导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持续督导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财务顾问")接受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收购人")委托,担任深投控因无偿划转 间接收购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上市公司"、 "被收购人")事项的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自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 国信证券对收购人及被收购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国信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回访等方式,结合力合科创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对本次收购相关股权过 户情况、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收购人承诺履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出具持续督导 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1、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基于支持将力合科创打造成深圳市国资系统综合性创新平台,推动战略新兴 产业融合发展,以巩固深圳国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