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603936) - 博敏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选聘方式、程序及要求 4 | | 第三章 | 解聘、改聘事务所程序及要求 8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信息安全及其他 9 | | 第五章 | 附则 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