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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603936) - 博敏电子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ΞO=ΞHF+Ξ\Xi{\mathsf{O}}{\mathsf{=}}\Xi{\mathsf{H}}{\mathsf{F}}{\mathsf{+}}{\mathsf{-}}\Xi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公司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 "《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敏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 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