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程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信达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二章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