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600657)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1 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 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公司 董事会应当制订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 明。 第一条 为规范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