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30067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一、修订、制定和废止相关制度的背景介绍 2024 年 7 月 1 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公司法》相关要求,2024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其中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 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及《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