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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300670) - 300670大烨智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1124
2025-11-24 07:48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5-02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 活动类别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现场参观 □其他 参与单位名 称(排名不 分先后) 方正证券、华设集团、嘉植基金、中信建投、福圣达、衡堪投资、 东兴证券、苏豪投资、苍之羽私募、中信证券、极星私募、投行之 家 时间 2025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 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 待人员姓名 董事长、总经理:陈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长根 证券事务代表:林忠杰 投资者关系 活动主要内 容介绍 一、现场参观 参观公司展厅、介绍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历程和整体业务布局。 二、问答交流摘要 1、问:据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司将船舶锦华 01、锦华 02 以光船 租赁的形式出租给承租方 OOS,承租方是否具备船舶运营经验以及 租金支付能力? 答:承租方 OOS 深耕巴西市场多年,拥有丰富的海上油气服务平台 运营管理经验,具备相应的船舶租赁及运营资质,承租方已与巴西 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了油气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合同,具备租金 ...
解密主力资金出逃股 连续5日净流出818股
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截至11月19日收盘,沪深两市共818只个股连续5日或5日以上主力资金净流出。 从净流出持续时间来看,大烨智能连续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排名第一;宝鼎科技等连续21日主力资金 净流出,位列第二。从主力资金净流出总规模来看,三花智控主力资金净流出金额最大,连续9天累计 净流出56.23亿元,香农芯创紧随其后,5天累计净流出33.37亿元。从主力资金净流出占成交金额的比例 来看,道恩股份占比排名居首,该股近7日下跌11.66%。(数据宝) | | 份 | | | | | | --- | --- | --- | --- | --- | --- | | 002922 | 伊戈尔 | 8 | 4.50 | 5.79 | -14.43 | | 300296 | 利亚德 | 15 | 4.45 | 9.57 | -9.13 | | 000975 | 山金国 | 7 | 4.42 | 9.80 | -1.81 | | | 际 | | | | | | 601 117 | 中国化 | 6 | 4.34 | 13.47 | -5.06 | | | 学 | | | | | | | 恒宝股 | | | | | | ...
大烨智能(300670) -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18 10:38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因工作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长根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140,436,56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4.3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 ...
大烨智能(300670) -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11-18 10:38
关于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泰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大烨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全程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
大烨智能(3006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07 10:32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前述人员应按 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 ...
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07 10:32
为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 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 ...
大烨智能(3006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07 10:32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为了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六)公司审议本制度规定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及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制度中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 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
大烨智能(300670) -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11-07 10:3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江苏大烨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 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投资决 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事宜。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
大烨智能(30067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11-07 10:32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定 义的关联方含义一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 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1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 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 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资金 ...
大烨智能(30067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1-07 10:32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 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身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将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对其所控股的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 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