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为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形;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 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