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为适应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禁止性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 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