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002449)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或"国星光电")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 《聘请律师合同》,作为发行人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 顾问,已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或"原法律意见书")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 工作报告》")。 2025 年 10 月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