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600310) -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GDEPGDEP(SH:600310)2025-11-07 10:46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市 公司审计会员会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 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 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 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