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总裁)、副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