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江门市科恒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 理,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予以办理。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 人。 (一)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公司因与某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而形成 前款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