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 处理工作,及时、高效、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事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 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服 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 度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三条 公司受理投资者投诉的渠道主要包括: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 来访,以及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转办等,投资者可以选择任何一 种渠道向公司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反馈。 如投资者不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