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30076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锦 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证券的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4 号),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765,838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 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676,583,800.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为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