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0022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 代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