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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002236)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节 机构和人员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节 总 则 1 第一条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 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 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 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准则。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驻外办事处等现有的 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内审部"),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对公司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