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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安全(3008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松原汽车安 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及公允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移转行为。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的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