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30089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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