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002480)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前 言 致: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新筑股份拟向四川蜀 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 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向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蜀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