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战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经由委员会全体成员半 数以上同意产生。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