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具体工作机构。公司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尚未披露的信息。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