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或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违反《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