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体 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 易所监管规则以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大股东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制度所称的关 联方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确定。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 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