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6033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