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603345) - 安井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 部任职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 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3以上(至少四名)的独立董事。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名,联席董事长二人,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1 第一条 为保障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安井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