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603345) - 安井食品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以 及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下称"《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交所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 "《香港上市规则》")和《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 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