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颖电子(60317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标的的不同,公司对外投资分为股权类投资和非股权 类投资。 股权类投资主要指以企业股权或股票为投资标的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类型: (一) 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增持境内外上 市公司的股票; (二)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