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颖电子(6031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高 效地履行职责,提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