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施登记备案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 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 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直接或间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时,应按照本制度进行登 记备案,并对内幕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 规以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