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 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 简称重大事项或者重大信息)。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 除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