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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603010)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连续,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