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颖电子(6031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 披露规范。公司应当积极通过商业合理的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 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 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包括间接控股股东,下同)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解利润,不得以任何方 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 日常管理职责。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