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30153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 及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 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 关系或聘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 核工作。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 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