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JEMCJEMC(SZ:000922)2025-11-10 10: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为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披露、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