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华智慧能源(01083) - 须予披露交易 – 向资產支持专项计划出售附属公司之股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83) 須予披露交易 向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出售附屬公司之股權 茲提述本公司於 2024 年 9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及 2025 年 6 月 3 日刊發之公 告,內容分別有關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根據其首期計劃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及第二 期出售事項。 第三期出售事項 為配合第三期計劃之設立,賣方(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於 2025 年 11 月 10 日 訂立如下協議: - 1 - (a) 與第三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之管理人訂立第三期特殊目的公司轉讓協議,將 其於第三期特殊目的公司(一家投資控股公司)之 100% 股權出售予第三期 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之管理人,代價為人民幣 100,000 元; (b) 與第三期特殊目的公司訂立第三期項目公司轉讓協議,於第三期資產支持專 項計劃之管理人根據第三期特殊目的公司轉讓協議收購特殊目的公司後,按 約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