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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SunfarSunfar(SH:603938)2025-11-10 10:46

(2025 年 11 月修订)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上市规则》等,向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并查实公司关 联方的名称或姓名,并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证券部留存一份,并交由财务部留存 一份,以备财务人员在支付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1 如实向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方的情况。公司关联方发生变更的,公司相应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或证券 事务代表核实后应立即修改关联方清单,并提交财务部、证券部各备案一份。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唐山三孚硅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