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泊 尔(002032)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suporsupor(SZ:002032)2025-11-10 10:47

苏泊尔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 1772 号苏 泊尔大厦 23 层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 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