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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任职资格、考核程序并提出 建议;负责广泛搜寻合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非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